婚前財產協議的特點
時間:2014-07-31 18:44 來源:未知 作者:admin
婚前財產協議的特點:
1、協議的生效以簽署協議的男女雙方登記結婚前提。若協議簽訂后,雙方因故沒有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分手了,則該協議會因生效條件未具備而自動歸于無效。
2、協議充分體現了當事人的意思自治。協議中對于相關財產權利的取得既能夠以履行一定義務為對價,也可以設定一個對價條件,充分體現了當事人的財產處置權。
3、協議的載體唯一性!痘橐龇ā访鞔_規定,婚姻財產約定應當以書面形式約定,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,根據法定財產制確定婚后財產的歸屬。
(責任編輯:bianji)
上一篇:婚前財產公證的步驟 下一篇:婚前財產協議的效力保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