丈夫以假身份登記結婚妻子如何起訴離婚
時間:2014-11-19 22:58 來源:未知 作者:admin
離婚原因有很多,如外遇、家庭暴力等。若丈夫突然離家出走,妻子能否離婚?丈夫身份信息有誤,妻子能否到法院起訴離婚?下面通過一則案例為您詳細介紹。2010年,林某和李某登記結婚,婚后育有一子,后來林某離家出走,一直沒有消息。后來2012年6月妻子李某到公安機關報案才知道丈夫林某所持有身份證信息有誤。李某用結婚證上的身份證信息有誤提起行政訴訟,撤銷婚姻證來解除雙方婚姻關系。一審法院認為他們戶口已被注銷,真實身份信息情況不明,屬于被告不明確,故裁定不予受理。李某提起上訴,二審法院終于受理李某的離婚案件。
律師認為: 若現在林某達到法定結婚年齡,則該婚姻登記有效;橐龇ǖ谑畻l規定,重婚的、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的、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且婚后尚未治愈的、未達法定婚齡的,這四種情況屬于無效婚姻。
婚姻法司法解釋(一)第八條規定,當事人依據婚姻法第十條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,申請時,法定的無效婚姻情形已經消失的,人民法院不予支持。本案例中,在登記之初雙方當事人中有一方未達法定年齡,存在無效婚姻的情形。但在若起訴時,雙方都已達到法定年齡,無效婚姻的情形已經消失。則其進行婚姻登記有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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