父母不僅對孩子應盡到撫養義務,更重要的是要履行好對孩子的監護職責。但進入勞教場所的少年當中有相當一部分人的父母只會撫養孩子,而不懂怎樣對孩子進行監護。孩子觸犯了法律,父母后悔莫及。為此,特告誡父母應從下列幾個方面正確履行對未成年子女的監護職責。
一、父母必須從物質上履行對未成年子女的撫養義務和監護職責。不得虐待、遺棄子女,不得歧視女性和有殘疾的未成年人。
二、父母必須保證未成年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。不得阻礙其入學或迫使其中途退學、輟學。
三、父母應當教育未成年子女不得吸煙、酗酒。四、父母對未成年子女應當加強理想、道德和法制教育。經常教育孩子不得打架斗毆、偷竊、賭博,不得收看黃色、淫穢讀物和網絡有害信息,對已染上嚴重不良行為的未成年子女,父母應當主動配合學校采取有效措施對其不良行為進行矯治,絕不能放任不管,放棄監護職責。
五、父母不得允許或脅迫未成年人結婚。
六、發現子女組織、參與實施不良行為的團伙或發現有人教唆、脅迫、引誘子女犯罪的,父母及其他監護人應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。
七、當未成年子女對國家、集體和他人財產造成損害時,父母應當承擔民事賠償責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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